
“如果我不写这份委托书,就是病没好透智能配资交易平台,我是不可能把她接回来的。 ”2010年,江苏南通,74岁的唐美兰对着镜头,一边哭一边说。 她口中的“她”,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朱金红。 当时,朱金红已经被关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整整191天,每天被逼着吃精神类药物,甚至被威胁电击。 而这一切的起因,是朱金红想卖掉自己名下三套总价600万的房产,母亲唐美兰不同意。
一个“有出息”的女儿
1968年,朱金红出生在南通三余镇的一个农民家庭。 她是家里第三个女儿,母亲唐美兰在产房看了一眼,就叹了一句:“又是女儿,真没出息。 ”这个出生就不被期待的女孩,后来的人生却像开了挂。 1991年,她考上南京大学经贸日语系,毕业后进了外贸公司,成了月薪过千的日语翻译。 1995年,朱金红结婚生子,后又离婚。 2000年,她决定去日本闯一闯。


在日本,她嫁给了当地人,拿到了永久居留权,日子过得不错。 手里有了积蓄,她开始投资国内房产。 北京、上海、南通,她一口气全款买了三套,总价差不多600万。 她人不在国内,就把钥匙、房产证全交给了母亲唐美兰,租金也由母亲自由支配。 她还出钱给父母在老家盖了一栋二层小楼。 邻居们都说,唐美兰养了个好女儿,晚年有福了。
金融危机来了,什么都变了
2007年,金融危机席卷全球。 朱金红在日本的公司裁员,她失业了。 紧接着,婚姻也走到尽头,她净身出户。 走投无路之下,她想到了国内那三套房子。 那是她唯一的退路。 她打电话给母亲,说想卖一套房周转一下。 电话那头,唐美兰翻脸了。
七八年了,租金一直是唐美兰在收、在花。 她早把这每月一万多的租金当成了自己的养老钱,把这房子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。 女儿要卖房,等于要她的命。
一个计划,一张假证明
从2007年开始,一个消息在朱金红的亲友圈里传开了:“朱金红在日本受了刺激,精神出问题了! ”散布这个消息的,不是别人,正是她的母亲唐美兰。 为了把这事做成真的,唐美兰找到在派出所当民警的大女婿,逼他开了一张盖着派出所公章的“朱金红有精神病”的证明。 大女婿后来因为这事被开除公职,跟唐美兰断了往来。 但唐美兰不在乎。
2008年12月,朱金红借住在同学家。 唐美兰带着人堵在门口,七天七夜不让她出来,吃喝全靠同学从窗户吊下去。 后来警察来了,朱金红才在同学的帮助下脱身,跑去了黑龙江的伯父家躲了八个月。 2009年7月,她回北京想处理房产,又被母亲带人堵住,再次靠警方帮助才逃脱。
2010年3月8日,她没能再逃掉
那天,朱金红从日本回到南通,主动给母亲打了个电话,想缓和关系。 唐美兰在电话里只问了句“你住哪儿”,就挂了电话。 第二天,朱金红刚走到约定地点,两个大男人冲上来就按住她,把她塞进了一辆面包车。 她喊:“妈,你干什么! ”唐美兰的声音从车外传来:“你有病,带你去治。 ”
车子直接开进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。 办入院手续的,是唐美兰的代理律师。 朱金红连医生的面都没见着,就被确诊为“精神分裂症”,收进了病房。 原因是——家属说患者有病。
入院第二天,母亲就起诉了她
线上炒股配资2010年3月9日,朱金红被关进医院的第二天,唐美兰就委托律师向崇川区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认定朱金红“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”。 一旦法院判了,朱金红名下那三套房产,就名正言顺归她母亲管了。
在医院里,朱金红被强制吃药。 奥氮平,从1粒加到3粒。 她拒绝,护士就拿着绳子要绑她,说要用电针。 邻床的病人悄悄告诉她:不配合就电击,你自己看着办。 她不敢再反抗了。 每天吃了药,浑身酥软无力,连站都站不稳。
一封求救信,撕开了真相
朱金红没有放弃。 她趁着医护人员不注意,偷偷写求救信,又写了一封遗书。 遗书上说,她怕自己万一死在里面,财产按法定继承留给了陷害她的人,她希望把三套房子捐给慈善机构。 这些信,辗转送到了她同学张丹的手里,又送到了央视《经济与法》栏目组。
2010年9月,节目播出了。 全国哗然。 法院委托了苏州一家司法鉴定所对朱金红做鉴定,结果是:朱金红思路清晰,精神正常;既往有无精神病,因无客观旁证材料无法证实。 唐美兰那边,看到鉴定结果不利,直接中途退庭,案子按撤诉处理。
谁送来的,谁接走
鉴定结果出来了,医院也承认朱金红“具备了出院条件”。 但问题卡在了一个“行业规矩”上:谁送来的,谁接走。 唐美兰不签字,医院就不放人。 而唐美兰的条件很明确:不写财产委托书,别想出院。
僵持了几个月,舆论压力越来越大。 2010年9月14日,唐美兰终于签字,把朱金红接出了医院。 但,这不是结束。 朱金红被接回家后,马上被软禁起来。 手机没收,身份证、护照、存折全被藏起来。 唐美兰还把家里的电话线拔了,24小时盯着她,逼她继续吃药。
逃回日本,起诉母亲
朱金红趁母亲出门,偷用舅舅家的电话向同学求救。 在同学、网友和当地警方的帮助下,她终于逃了出来。 2011年,朱金红委托律师,以侵犯人身自由权、健康权为由,将母亲唐美兰和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告上法庭,索赔8万多元。 这是《精神卫生法(草案)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,江苏第一案。
法院最终认定,朱金红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唐美兰和医院侵犯了朱金红的权利。 第四人民医院被判赔偿8万元。 唐美兰不甘心。 2014年,她又以“朱金红病情复发”为由提起诉讼,要求法院宣告朱金红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 法院终审,驳回。
钱没了,人也走了
唐美兰折腾了几年,最后什么都没捞到。 房租没了,房产归女儿,女儿回了日本,大女儿一家跟她断了关系,亲戚们也没人再理她。 2015年,一场交通事故,结束了她的生命。
朱金红后来怎么样了? 她补办了所有证件,回到了日本。 三套房子,她委托中介出租,租金直接汇到自己国内的账户,没再让任何亲戚经手。 2010年10月,她在北京接受《法制日报》采访时说:“经历了这些,我才知道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被强制收治的对象,不管是正常人还是不正常的人。 ”
元股证券:ygzq.hk剩下的问题
2012年10月,中国《精神卫生法》正式实施。 这部法律为“被精神病”设下了防火墙:强制收治必须经专业机构鉴定,且须本人或监护人共同签字。 法律是补上了,可人心呢?
一个收了七八年女儿房租、还住着女儿盖的小楼的母亲,怎么就舍得把亲生女儿送进精神病院? 一句“为她好”就能解释所有吗? 如果当时没有那封求救信,没有那场舆论风暴,朱金红现在会在哪里? 她会不会还在那个病房里,每天都在吃药,每天都觉得自己快要疯了——因为她明明没病智能配资交易平台,却没人信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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